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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
002304Yanghe(002304)2024-05-15 12:56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以任 何形式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1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