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且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朱全芳先生、王利伟先生、周兵先生、张旭先生、 黄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雪松先生、郭孝东 先生、张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认真审阅第七届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 充分了解董事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