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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002312SD Lomon(002312)2024-05-27 10:5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川发龙蟒")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川发龙蟒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