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焦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002315Focus Tech.(002315)2024-02-22 10:36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