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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002317ZHONGSHENGYAOYE(002317)2024-04-22 13:23

证券代码:002317 实施细则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证券代码:002317 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或财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