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证券代码:002317 实施细则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事。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 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