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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2319Letong Chem(002319)2023-12-20 1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 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 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初步 审计后的沟通;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