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独立董事对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第六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