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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002327Fuanna(002327)2023-12-26 11:5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及其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