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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工作制度
002327Fuanna(002327)2023-12-26 11:5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 前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 2 | | 第五章 |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 3 | | 第六章 | 附则 | 4 |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