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仙琚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002332XJZY(002332)2024-04-24 12:54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 独立董事, 其中必须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担任独立董事的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