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及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起诉公司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 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02民初 108号), 判决如下:驳回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88,139.95 元,由石军、北京云 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已交 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 到民事起诉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