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 187 号民生金融中心 8 层 03-05 电话:027-83828888 邮编:430030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