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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4)
002367CANNY(002367)2024-04-11 11: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任职及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