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