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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四年七月 YEE UN E START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嘉源(2024)-05-235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 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