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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392BJLE(002392)2023-12-20 10:4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利尔高温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占审计委员会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