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将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共 1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致: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洪国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