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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413LKDF(002413)2024-04-22 12:19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