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雷科防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准则,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公司自愿披露的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 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及其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