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宜兴硅谷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硅谷")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24〕85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宜兴市经开区环保部门对宜兴硅谷进行检查,发现宜兴硅谷"年产 印刷线路板 168 万平方米扩产"项目已部分建成并投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仅建成部分,未 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 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宜兴硅谷"年产印刷线路板 168 万平方米扩产"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目前仍为 在建项目,虽未配置 RTO 和危废仓库废气塔,但其内层工序和阻焊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原 RCO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并按排污许可要 求开展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均达标排放。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宜兴硅谷整改情况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计准规定》第十 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四)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消除 或者减轻环境危害后果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