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