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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中泰证券关于龙星化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龙星化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 号),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47,539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