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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天元关于龙星化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 2、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计算、 复核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核查和验证义务。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1)第194-7号 致: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签订的《委托协议》,本所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本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