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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1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7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 意公司对以上所述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中 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2021 年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