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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 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海格通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385,27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6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5,449,997.4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20,543.44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