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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489YOTRIO(002489)2024-04-22 10:0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各位独立董事出 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 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