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246号 致: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或"浙江永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永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