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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