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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536FLAC(002536)2024-04-11 10:58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全体在任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