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万胜平: 王 琦: 潘 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