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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成员均为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