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对所 属员工开展内幕信息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宣贯工作。 二、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年6月) 一、总则 为规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