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监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的组织和通知 第四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于召集前十天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临时会议 应于召集前二天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做出说明。 第六条 监事会通知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运 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 限、会议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