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在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