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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
002577Rapoo(002577)2023-12-12 12:21

《公司章程》修订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九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 |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 |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 |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 |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 |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 |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 |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 | 人员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