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