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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577Rapoo(002577)2024-03-29 12: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监事会的决策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和《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由股东代 表担任的监事人数为二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为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可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