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 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主任在独立董事间选举 产生。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不履行 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由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