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