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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北京盛 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剑萍、 敖然、樊小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剑萍、敖然、樊小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任职,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