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730 号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730 号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 岭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以岭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