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应措施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应措施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二月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亚玛顿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应措施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 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4]2537 号),假设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