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