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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002652YZNM(002652)2023-12-29 11: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致: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758-1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志强律师、赵怀亮律师(以下简称"德 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