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对外捐赠制度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众形象,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 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公 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御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为名从事营利活 动。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