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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2662JWGF(002662)2024-03-11 11:24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明确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