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铜类资源化产品买卖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加强东江环保资源化产品销售,公司拟与山东中金 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签订铜类资源化产品买卖框架 协议,向中金铜业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铜类资源化产品,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金铜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金铜业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铜类资源化产品买卖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 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铜类资源化产品买卖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