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超英先生、戴仲川先生、陈守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要求,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 独立董事苏超英先生、戴仲川先生、陈守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如下: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