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诚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或"发行人")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诚药业进行 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民生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 ...